关于45-17的案子,在我这边一直没有结案,也许这些红旗家族找到一种给美国民主党送钱的方式,越过我这个人来对这起案子结案,但是在我这里其实是一直没有结案处理的,这是习近平和民主党人私下里的交易,和我无关,同时我也不承认这种解决方式。但是我要讲的不仅仅是这一件事,而是在中国是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我45-17案子的档案中,最后有一个我自己的“无犯罪证明”,为什么我明明没有犯罪,但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没罪呢?
很简单,记住,在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他们会肆意的给任何一个人扣上犯罪的帽子,而你提供你自己的无犯罪证明,虽然对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这个无犯罪证明有效性有限,但是至少你在逃离中国或者到其他国家的时候,算是一个证明自己的方式。
还有一件事要补充说明的,45-17的案子一切的策划全部由我自己独立完成,另外那些VKE、UHV、GUD等等这些项目,也是我自己独立的项目,和其他任何人无关,这也是为什么别人没有办法提供这些项目的真实资料的原因,不过域名既然被美国政府抢走了,我也正好撒手不再管这些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