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杀人犯,害死了一个人以后,如果当面提到死者姓名的时候,通常会有出现2种反应,一种是直接争执,以此来规避自己的嫌疑;另一种是无视,装作与自己无关。
我母亲之前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里死过2个人,一个是房屋刘姓的父亲,另一个是房屋刘姓的老婆,这套房屋的两边邻居,都是姓李的亲戚,从两边房屋侵占的面积上来看,两边姓李的邻居都有意将中间姓刘的这一家赶走的意图,所以之前我父母在装排污的时候,故意阻止生活污水的流淌。
我还记得我和我母亲刚搬过来的时候,差一点就死在这间屋子里,那时候我记得非常的清楚,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晚上就肚子疼,然后头疼,感觉自己快死了,就这样坚持了好久,到了天亮了才缓过来。
这间屋子没有通自来水,吃的水全是山上的水。后来,有一回,我母亲发现他们种地时候打农药的时候,故意会打在离吃水很近的地方,并且我从母亲的口中得知,两边姓李的邻居吃水的管道和中间姓刘的吃水管道不是同一根,也就是说两边姓李的邻居都具备下毒而不牵扯到其他住户的条件。
从之前这户刘姓的住户死亡来看,我个人倾向于不是自然或得病死亡,而是一种“间接杀人”的手法,类似于不经意间将农药残留在吃水口附近,让刘姓的住户长期农药中毒,而且刘的父亲和老婆都长期居住在这间屋子里,刘经常在外打工,所以刘的父亲和老婆的死亡被下毒的可能性非常高,当然我不能仅仅从这些来判断,因为事情过的年代较远,同时又没有办法掌握第一手的证据,但是至少我可以通过一些过激的行为,观察下姓李的邻居对于死者姓名的反应。
而从他的反应来看,符合一个杀人犯的预期,但也是比较麻烦的那种,也就是这个人有一定的心理素质,并且善于掩盖证据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