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被赎身了

现在微博上,抖音上不做改变,只是单纯的怕死,害怕丁薛祥家族弄死她们家而已,而这笔上亿的欠款,我就当是我欠的“牌坊寺”那个女生的一份忠贞和亏欠,她已经是自由行动的人了,这种贪生怕死自私自利懦弱的垃圾,没有资格也不配和“牌坊寺”女生相提并论,她可以随便选择她自己的人生,但是这种垃圾女人的人生,我不想参与,就这么简单。

我是独立的一个男人,凭什么我被绿了、赔钱,而且我还要忍着?这种到处劈腿的女人,只能说欠揍,小时候没有好好的挨家里人一顿打而已,都是成年人了,贴钱帮她解决问题已经足够可以了,我他妈甚至都不认识她,一句话、一个短信都没发过,我不想和这种垃圾扯上关系,欠了的不用还,人我也不想见,偶尔去给“牌坊寺”女生烧点香,我替她谢谢你。

我把话讲清楚

你们这些蠢货先搞清楚一件事,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叫裴佳欣的,我他妈都没有她的联系方式,她也从来没有联系过我,我与她之间毛的关系都没有,然后因为有个男人想强暴她,然后抱着我的大腿,然后我的朋友替我把她赎身了,估计掏了有上亿,我他妈还欠了个“人情”,我他妈的是该她的还是欠她的?

要不是因为“牌坊寺”这个女生的事情,这种垃圾女人我会看得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如果她说她为了帮助我来给我求情,那么请问,如果她的求情有用的话,那个姓丁的垃圾就不会强暴她了,懂了吗?她的求情不仅一点屌毛的用都没有,而且你们难道不想一想,能和这个垃圾蟑螂丁谈恋爱的女人,能你妈好到哪里去呢?好女人是这个样子的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讲的再直白一些,她只是一开始和蟑螂丁配合一起利用我的“影响”,然后让丁薛祥这个狗东西抓到篡权夺位的机会而已,而这个垃圾女人顺便和蟑螂丁开始谈了恋爱,发现这个蟑螂丁的女人太多了,她自己好像连个小三都快算不上了,又想着突然跑我这里求帮助,我这还单独做了个站点,给她挡一挡风雨,但是你们要搞清楚一件事,我既没有联系过她,她也没有联系过我,如果这个人要说关心我,我只能说关心你妈卖批,她帮我洗内裤了吗?还是帮我弄了一顿饭?哪怕发个短信关心我一下我早饭有没有吃,我他妈都能算这是心里还想着我的。而我因为“牌坊寺”的原因,欠了别人上亿的人情,我他妈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好不好?

你们要搞清楚一件事,也许“神”做了一个安排,但是别你妈忘了,我他妈不是生来就是冲着这个垃圾女人来的,如果这个女人和“牌坊寺”的女人不一样,那她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垃圾女人而已,我他妈这辈子是为了“牌坊寺”女人来的,而不是为了这种垃圾女人来的,懂了吗?她如果像“牌坊寺”那个女孩一样,忠贞、专一、且信仰坚定,那我都可以主动的追她,可是这个人我你妈都不认识,她和她的父母就是为了配合丁薛祥来让我“上当”的工具而已,你们难道不好好想一想,如果这一家人为了能够让自己活命,而让我上“结婚”的当,那么这一家子垃圾有必要让我去关注吗?真他妈的搞笑。

想见我必须剃光头再说

没啥好说的,我只认识“牌坊寺”的女生,我也只认她,她是一个“出家人”,所以我也只接受一个光头的出家人来见我。

其实,已经有人替我解决了“铁链子”的问题,那么就不存在所谓的枷锁,自己的人生已经完全由你自己掌控了。

而且,我好像也说过,有些人的人生,未必一定要有我的存在,你经历了“神”安排的“考验”,你内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我尊重所有人,但唯独瞧不起那些不尊重“爱”的人。

两个人的状态

一个人,他没有谈恋爱,也没有和任何一个女性处在“暧昧”的关系中,没有请客、吃饭、聊天、约出去玩,这样的人是一种状态。

另一个人,她时不时的谈恋爱,和不同的男性进行聊天,享受各种男性带来的关怀、问候、关心,然后边谈恋爱边出去玩,和男人约会、聊天、吃饭、接收礼物等等等等,这样的人是一种状态。

请问,这两个人,完全不同的路,又怎么可能会在一起呢?我觉得人们总是带着一个“有色眼镜”在面对两人,如果你能够客观的看清楚,你就应该知道,短期内这两个人还是先别认识的最好。

共产主义不美好,因为没有“上帝”

这句话是出自一个美国的帅小伙,美国国务卿卢比奥,这个小伙子说的没错,但是说的不够准确,我个人认为任何一个制度如果没有“上帝”作为“精神”依托以及自我道德修正的“标尺”,那么最终在没有“上帝”存在制度下的国家就会沦为权力和利益角逐的斗兽场。

动物世界,之所以遵循丛林法则,就是因为没有“精神”层面的约束,任何法制、规章等制度受到约束的第一个有效约束的力,就是“精神”层面的约束力;第二个有效约束的力,才能说是“暴力”或“武力”的强制手段。而失去“精神”层面的约束力,只侧重“暴力”或“武力”的强制约束力,整个社会就会沦为斗兽场,更不要提“文明”两个字了。

日常被折磨的睡眠不足

《对等违法权》要是出台了以后,应该再加上一个《对等刑罚权》。什么意思呢,就是有些人折磨别人,然后折磨了很多年,最后抓到以后判刑坐牢,即没有收到处罚,也对这个人没有影响,这样子不仅不公平,而且太便宜这些人了,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对等刑法权》在里面,比如说他折磨了别人6年,以同等、同样的方式折磨6年以后,再进行判决是否坐牢,否则的话对被害人特别的不公平,如果对方没有受到同样的对待,那公平何在呢?

对等违法权

我觉得各个国家应该推动一项权力,叫做《对等违法权》。什么意思呢,我拿中国的“红旗”来举例子。

我被这些红旗用间谍设备折磨,我需要报警,要求警察立案,但是警察说我没有证据为由不予立案,即便我拿出了证据,警察也依旧不立案。为什么?很简单,中国的警察是“听党指挥”的,也就是说,不立案是警察违法,但是党要求不立案,哪怕警察违法也不立案,这就是红旗或共产党在要求公安机关违法。

所以,当这些红旗家族跑到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时候,如果抓这些红旗的人,要以“守法”的方式来抓红旗,那么一定会造成严重的“不平等”,很容易让这些红旗家族钻了法律的空子,所以针对这种“违法”的“红旗”家族,必须要以“对等”的方式来回应,也就是说,只要是那种凌驾于法律之上欺男霸女杀人拐卖的红旗家族,直接以“违法”的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完以后,当对方成为“尸体”,或者失去行动能力的时候,然后再以“合法”的方式进行处理。

只有当《对等违法权》各个国家顺利实施的时候,才能够保障各个国家不被红旗家族的违法行为所影响,仅供参考。

实在不行就公开表白

如果一些人总是纠缠不休,并且似乎开始往失去理智的方向上发展的话,直接公开表白,不要管什么公司合同或者协议,如果对方以“不受法律约束”的方式进行纠缠,那么你就一定不能在“合法”的框架下跟他对抗了,你也必须不能考虑法律,否则你就一定会吃亏。这些人算准了杀死别人大不了坐牢,而面对这种人,不能给他坐牢的机会,也必须要以同样的方式杀死才可以。

无限自卫权,就是防止这类人出现,他以为杀死别人通过左右法律的行为,让自己留一条命,可是当你面对这种死亡威胁的时候,你也必须要以同样的方式应对才可以,否则死的是你,活的是他。

纠缠如果继续,直接公开表白,有些“鬼门关”恐怕你也必须要走一遍,要怪,只能怪自己太喜欢“耀眼”了。一个家庭条件不好的女生,再有一定的姿色,那就一定会被流氓盯着,而这种女生再到处炫耀自己的美貌,只能说足够的愚蠢,她的父母也足够的愚蠢。这个不是“神”留给我的课题,而是“神”留给“她”的课题,必须要抱着必死的觉悟。

井水不犯河水

有些姓丁的畜生们,你们先搞清楚一件事,我并不是认识你们,也和你们没有任何的交集,是你们这些畜生最先利用我,想要弄死我,而且还一直的折磨我,如果两个人打架,是你们这些畜生“先”向我伸拳头的,我可和你们这些人无冤无仇。

我的立场和以前一样,我是被“神”安排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我只关心“神”给的“指引”,任何人我都不放在眼里,这不是傲慢,这是事实。我没有责任和义务替人类完成某些可笑的宏伟目标,我只完成“神”赋予我的使命。

这中间的过程中,不论是谁,想要尝试阻止、阻碍,那么一切的后果请自行承担,不要怪我没有提前提醒,这不是威胁,更不是警告,这只是一种告知,一切选择的权利每个人都有,都是成年人,自己承担自己做事情的后果。井水不犯河水,之前没有交集的,以后也别再有交集,每个人要走的路不同,请好自为之。

7解读成丁是多么可怕

7这个数字,中文念出来与妻子的“妻”是同音,而排名第22的字母V也和7这个数字是相似的,而有些人竟然把7解读成丁这个字,然后中国发生了一些变化,一群姓丁的畜生想要控制整个中国,结果这些变化差点导致让中国彻底翻车,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既然是“神”,肯定不会在乎谁掌权、谁执政这些无聊的事情,反而会对某一个“人”的愿望给予一定实现的机会,这才是真正的“神”所关心的,而不是扶持某个蠢货当个老大这种既愚蠢又搞笑的事情。

这些人类的“臆想”,都仅仅是人类的“臆想”而已,没有任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