懦弱的哭泣

我刷到一个视频,视频中有一个男人,他带着一个小帽子,像个孬种一样在那里哭泣,那副懦弱的模样我有些似曾相识,这个懦弱的人在面对曾经发生过对某些族群的儿童进行“屠杀”时,留下了看似“同情”的泪水,可是这个孬种在我的眼睛里,他留下的不是泪水,而是面对死亡的“恐惧”。

特朗普又开始轰炸了一艘“委内瑞拉”的小船,船上有3名男性被炸死,而轰炸的理由就是船上有毒品。我在想,什么时候美国成为了“执法”机构,可以随便的跨越海洋对一艘小船进行轰炸,在没有“取证”之前,就直接进行了“执法”,这种包着“执法”外衣的“违法”,似乎总是在国际上的各种场合上演。一个“组织”或“个人”,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那么这个“组织”或“个人”很有可能做出“法律”没有办法制裁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对另外一个“国家”做出违法行为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你以为对世界危害最大的是所谓的“恐怖组织”吗?然而危害最大的是那些“恐怖国家”啊。

德国的选举,有一些候选人莫名的出现“死亡”的情况不知道有没有引起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注意,而有些人对这些“死亡”的“概率”进行计算,基本上可以排除“自然”的可能,而是有极大概率存在“人为”的可能,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出现的时候,似乎人们很难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开这里面的“问题”,原因就是有一群拿着“间谍设备”的人,悄悄的对世界上各个国家的“首脑”进行“控制”,而这些容易被“控制”的国家,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于“民主”的国家,我在想,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认为“民主”才是正确,认为反对“民主”的就是错误的,又是从哪里得出的一个并不存在的“共识”,就是“民主”的制度才是全人类应该走的制度。

很多人以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了,而我根本不这样看,我认为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只是人们错误的以为“战争”就是拿着枪炮、导弹、火箭等等这些武器彼此之间对打,实际上现在的战争,已经裹上了“民主”或“白人至上”以及“商业经济”等等的外衣。我置顶的文章《人类的起源》早已经写的很清楚,如果我没有告诉你人类不是通过“进化”来的,世界上的人们是不是还在被“欺骗”着?是不是还以为人类的最终进化方向是“白人”?是不是还以为“黑人”是最底端的人类?那些像狗一样面对“白人”摇着尾巴的人,到底有没有清醒过来呢?实际上,这种强行的通过科学、文化、经济等等带有“意识植入”的意图,难道不就是一场针对地球上人类的不同种族而发起的战争吗?

加沙毫无争议的上演了一场“屠杀”,只是这场屠杀,这些“卑鄙”的“犹太人”尝试通过“阻断媒体”的介入,尝试通过“经济贿赂”那些政客为自己开脱,尝试使用各种手段来掩盖这些罪行,然而在这场“屠杀”中,那些曾经信仰“上帝”的带着小帽子的群体,为什么不按照“圣经”中的教义去对“加沙”的儿童去“同情”呢?怎么,犹太人死了,这些人哭泣,“加沙”的孩子死了,这些人就“选择”看不见了吗?所以那些施行“屠杀”的群体,只是一群打着“上帝”名义去干坏事的群体,再加上各种“间谍设备”的帮助,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神迹”,尤其是反对“犹太”群体的人,一个一个的莫名其妙的“死亡”,会让一些“蠢货”以为这是“上帝”的制裁,实际上都是这些“犹太人”利用了“美国研发”的“间谍设备”在那里装神弄鬼。

你以为我被“红色家族”用“间谍设备”追杀,这些“红色家族”是自己开发的吗?错。部分美国人和犹太人才是利用这些“间谍设备”的真正老师啊,这些“红色家族”就是从他们这些欺骗那些“基督徒”的“间谍”那里学来的啊,蠢货们,我只是公然揭开了“电磁波”武器的盖子,但是用这些“间谍设备”的可不止“红色家族”啊,还有那些“犹太人”在利用这些“间谍设备”欺骗更多人,当然了,知道这种“间谍设备”的人,随时有着被“暗杀”的风险,所以那些在媒体镜头上为“犹太人”而“哭泣”的“政客”们都只是一些怕死的孬种而已。

最后,我对那个哭泣的孬种提出2个问题:

1,也许在德国发生了种族屠杀事件,也许德国人认为是一件错事,可是那些活着的犹太人的后代们,如果对其他种族进行屠杀了,难道就是“应该”的吗?就是“无罪”的吗?

2,你既没有参与种族屠杀事件,那些犹太人的后代们也没有参与屠杀事件,你所谓的哭泣都只是哭泣曾经死亡了的人,你为什么不对活着的那些“加沙”儿童进行“哭泣”呢?你哭泣已经死亡的人,改变不了任何结果,可如果你向那些还“活着”的“儿童们”哭泣,也许会对那些“活着”的“儿童们”有一点点用处,你为什么不对那些还“活着”的“儿童们”去哭泣呢?

日志的末尾送上这个孬种哭泣的视频,我只是个人觉得这个孬种简直把“德国人”的“脸面”和“灵魂”全丢尽了。

B和C

杀人的事情不做,救人的事情考虑应该不应该。在发生查理柯克刺杀事件的时候,我一再确认,并不是我们所为,我知道有无数人可以看到我这个站点,我也知道有很多“资本团体”想要利用我们,B和C尤其是被利用的对象,我知道这两人都可以看到我的站点,现在我个人要求你们放弃所有关于美国护照以及所有美国相关的资产,如果想要继续持有美国的护照,请在媒体面前站出来,说自己持有美国护照,否则所有关于B和C宣传美国立场的全部都是骗人的,有一些群体在尝试利用我们

我再说一遍,如果你们两个想继续持有美国护照,继续做一个美国人,请站在媒体面前说出来自己拿的是美国的护照,期限是2天,2天后全世界会知道B和C都不再是美国人。

不合作,不对抗

关于不合作与不对抗我需要做一个解释,那就是无论是“中共国”还是“美国”,我都采取不合作与不对抗的方式。理由也很简单,两个国家的政治博弈都喜欢把“活人”当做“棋子”使唤最终变成“弃子”成了“死人”。

我之前本身就是一个小小的商人,我还是喜欢做着纯粹商业上的事情,政治上不站边,我的立场一直没变,也不会变。

信号被屏蔽

“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我的个人热点信号屏蔽了,导致我的电脑没有办法写文章,他们要求我按照他们的意思发文章,我个人“拒绝”了,我有我言论的自由,我只按照我自己的意愿发,不会按照这些人的意愿发,这是最“基本”的人权,这些群体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到底在用什么样的方式“剥夺”别人的“人权”。我特意想办法发一篇文章让所有关心我的人知道这件事,后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共产党”有可能“违法”要求“电信部门”将我的手机信号完全“屏蔽”(“红色家族”这些群体凌驾于法律之上,也就是所有司法体系要听这些群体指挥),大概率使用的是“军方”或者“警方”的设备,我很可能没有办法发布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是一个没有“法制”的国家,所以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在这里,我只能特别告知所有人一下,后续如果我没有及时的更新日志,那一定是这些群体“动了手脚”。

违法与合法

我曾经刷到一个视频,视频里俄罗斯总统普京描述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的政权存在违法的问题,正好在今天的日志里,我顺便讲讲我对一个政权的“违法”与“合法”之间的看法。

首先,不论是什么样的政权,都具有代表性这个特质,也就是说有的政治团体代表的是全国人民的权益,有的政治团体代表的是自身政治团体的权益,这两种政权的区别在于授权的不同,也就是说一个是“全国人民”共同性的“赋予”这个政权的权力,另一个是一部分小群体“自我”自发性的“赋予”这个政权的权力。这两种区别,就会衍生出“法律”的“管辖范围”的事情,也就是说无论是违法与合法,都要先将“法律”的“约束”或“管辖范围”的“边界”搞清楚。

其次,对于法律的定义,每一个国家的定义也是不同的,这里面还存在“定义不清”的问题,有些国家的法律是通过共同设立的“立法机构”来完善法律法条的细则,有些国家的法律则是通过“自我”设立的“立法团体”来完善法律法条的细则,而这里面就会带来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到底什么样的结构和规则才能称作“法律”。在中国,“法律”只是一个统治者的“工具”,如果按照国际上主流国家对“法律”的定义,那么显然“中国”式“法律”并不具备“司法”的主要特征,也就是“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要素,是统治者用来统治那些被统治者的“工具”,显然这种“工具”是披着一层“法律”名词的外衣,行使的,则是一个以“武力”、“信息垄断”、“阶层壁垒”等方式维护自身政权统治地位的一种手段。

所以针对“法律”的定义,我相信未来在“世界合作组织”的帮助下,一定会让所有国家达到一个“共识”,也就是“UHV”项目所做功能的一部分,在“司法”之间不同“定义”的区别中,找到并达到一个“共识”,这种“共识”是基于大家所有人都是以“人类”为基础做出的“共识”,也就是不同人种、民族、文化所“共通”的准则,以一个相同的“愿景”来实施。比如说将“司法”的“特性”一同“定义”下来,都以“公平、公正、透明、公开”为准则进行“定义”,这同时也是实现人类共同未来“愿景”的一部分。又比如说“杀人”这件刑事案件,在各个国家其实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接近相似的“司法处理结果”,那就是一个人拥有杀人动机的时候,将另外一个人或一群人杀死,这在司法的惩戒结果已经“逐渐趋同”,都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来处理,而这种处理结果显然符合人类共同的“意愿”,人们只是缺少一个机构来共同的“执行”这件事。

现在国际上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当一群“俄罗斯”人跑到“乌克兰”的土地上来杀死“乌克兰”人的时候,这种“国际间”的问题就出现了,一个俄罗斯人杀死一个俄罗斯人,可以由“俄罗斯”的“司法”来解决,一个乌克兰人杀死一个乌克兰人,可以由“乌克兰”的“司法”来解决,可如何通过“司法”来解决“俄罗斯人”杀“乌克兰人”这件事呢?到底用的是“俄罗斯”的“法律”来解决?还是用“乌克兰”的“法律”来解决呢?显然要用一套“世界合作组织”的“成员国”内共同以“UHV”的“基础”制定出一套“通用”的“司法蓝图”来适用“跨国屠杀”案件的处理,一般小一点的犯罪组织,都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等组织来处理,可如果涉及到的是“国家领导人”的时候,涉及到例如“大规模屠杀”以及“领土”争端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将案件一并移交给“GUD”来进行“执法”。

再回到日志的开头,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俄罗斯总统普京如何描述乌克兰的总统泽连斯基的政权如何如何的“违法”,从现有司法的“边界”可以指出来,俄罗斯的总统普京是没有“资格”去指出不同国家政权的“违法”与“合法”的权利,更没有“资格”去对“领土的边界”进行“改变”,所谓的“特别军事行动”是以“俄罗斯”的国家安全为理由发起的,那么按照现有“实际”情况,乌克兰的“国土安全”显然遭到了“侵犯”,乌克兰人很难维护自身的国家权益,就是因为“俄罗斯”总统普京总是以“核武器”或“俄罗斯军队”为支撑,也就是说俄罗斯总统普京对于“领土边界”的“认知”是基于“武装力量”的“强弱”,而不是从不同国家的立场或“法理”的基础上做出的。那么很明显,在“普京政权”下授权的“军事行动”的“合法性”上面,俄罗斯总统普京做出的军事授权并不符合也并不具备“防卫”的条件。

对此,我希望给一个建议,就是建议俄罗斯总统普京不要再乱指责不同国家不同“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一个“俄罗斯人”就不要随意评价一个“乌克兰人”的行为,俄罗斯总统普京并不具备这个“资格”,泽连斯基政权的“合法性”问题还是交给所有的“乌克兰人”来处理更为合适。而俄罗斯总统普京将此次“违法”的“特别军事行动”的“共犯”指出来更有意义,毕竟一个国家想要挑战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武装力量,绝不可能孤身一人。在我看来,如果全俄罗斯人都“认可”并“认同”这样的“特别军事行动”,那么显然“所有”的“俄罗斯人”即便没有出现在战场上,但也同时具备了“共犯”的条件与行为,这在后续GIDN项目出现后,会将“主犯”和“共犯”一并列入黑名单处理。

综上,所以一个国家的人对另外一个国家政权的评价,不具备任何参考意义,因为不具有“资格”,可以对一个国家的某个人进行一些个人观点的表达或评价,但如果俄罗斯人普京先生某天愿意成为了乌克兰人,那么我相信世界上所有人会对来自乌克兰普京先生的言论,进行认真的、深刻的探讨并处理,同时也希望乌克兰普京先生走“司法”的途径将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进行“起诉”来处理,最后感谢所有人的阅读。

美丽的德语老师

昨天无数人在阿拉斯加这个地方见证了爱情,美好的事物有很多,当然也有老师这样神圣职业的人值得推荐,今天我推荐一名教德语的老师,这是我无意间刷到的一个视频,一名美丽的德国姑娘不远万里来到云南这个小乡村进行支教。这样无私的人,应该被更多的人关注,我相信一个能放下高贵身段女孩,跑到那样穷乡僻壤的地方教孩子们书,她一定是一个心地特别善良的姑娘,她的心里一定怀揣着大爱,她让我想起了曾经教书的老师,这样的老师才是一名真正的好老师,她的名字叫做李版纳,其实我也会一点德语,比如:Heil Hitler 这样优美的语句,喜欢德语的人们,可以找她去学习德语哟。

南京是假,和平是真

我相信有不少的人,看到江苏省的足球队,搞的好像希望满满一样,实际上这一切都是一场“骗局”,什么都不会发生,我对这些中国人非常的了解,这些人总是寄希望于让别人来替自己送死,所以一场足球秀也是在向外界传递一个“虚假”的信息,这些孬种的中国人根本就没有勇气为自己的人权去争取权益,那些假象只是用来欺骗世界上其他正义人士的一种“骗局”,千万不要相信。

所谓的帮助“乌克兰”的一些中国群体,事实上完全就没有付出任何的行动,一切都只是通过一场“足球骗局”来欺骗所有人将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的战争继续持续下去,我之前还说过的,全世界恐怕都希望不要有战争,唯独“中华人民共和国”希望战争持续下去,所以赶紧去找盆水,好好洗洗,清醒一下,南京事件是假,战争的和平才是真的,千万不要再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