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有一个“红色家族”成员相关的案子,就是“朱令铊中毒”案子,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92级学生朱令在1994年冬和1995年春至少两次摄入致死剂量重金属铊盐,因误诊时间过长,导致肌体受到严重损害,落下终身残疾。被北京警方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的事件。
这里面涉及到投毒的犯罪嫌疑人,因为是和“红色家族”有关,所以迄今为止这个人还在逍遥法外,并没有在国内,曾经在澳大利亚待过一段时间,名字叫孙维(孙释颜)。为什么今天把这个案子讲出来,这是因为这些“红色家族”最惯用的“害人手法”都是倾向于让人们很难找到证据,例如通过电磁波、次声波、脑控武器以及重金属投毒等手段。因为在中国,所有的一切都是“听党指挥”,也就是说即便是“法院”以及“法官”,在判决某个案子的时候,也是“听党指挥”的,从这个角度上讲,中国并没有“真正”的“司法体系”,能看到的所有关于“司法”的都只是用来“统治”老百姓用的,所以有些法律会称之为“民法典”。
如果哪一天我出现了莫名的症状,那么毫无疑问就是在“下毒”方面,这些人做了手脚,这不是玩笑,更不是恶意抹黑,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我虽然现在怀疑我自身本身就中毒了,因为我已经感冒一个星期没有好了,但我还是将一些不为人知的一些“红色家族”的手段向全世界揭露出来,给全世界一个“警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