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还对器官移植保有幻想的,还想掩盖、维持这件伤天害理事情的人,都是人民的敌人,绝不能在儿童身上做文章,这不关乎什么友谊、人情、关系等等这些事情,这是纯粹的反人类行为,必须坚决杜绝,不论是谁。
拒绝借助我的名义干坏事
有些人,看到一个人身上具备了一些东西,就开始想要借助这个人的“名义”来干坏事,我对这样的行为明确的表示“拒绝”,绝不允许任何人借助我的名义做坏事,也建议世界上的所有人对那种“假借”他人名义来做事情的人要提高警惕。
关于美国想要购买我的名字
美国政府借助别人给我“暗示”:May i “have” your name?
我个人认为,让世界上的人们知道这件事,比我回复“拒绝”这件事更重要。
45-17符合多方利益的处理建议
依据《信息公开[2020]592号》文件内容,省内新建加油站需经由各省级发改委进行批复,而依据《苏发改依复(2020)第0175号》文件内容,连云港市苍梧路加油站并没有江苏省发改委的批复文件,明显为“违章建筑”,理应强行拆除,但又因牵扯到“违法强拆”案,所以针对苍梧路加油站的处理方式,我给出我的处理建议:
1,行为的定义。
加油站从强拆、新建全部违法,且并未获得任何的成品油零售许可,充分说明这座加油站所有的获利,理论上讲并不属于违法所得,而是一种“掠夺”,既没有拆迁的资格、也没有盖加油站的资格、更没有卖油的资格,而且还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所以这根本算不上违法所得,而是一种非法“掠夺”。
2,资金的定义。
这样的“掠夺”行为,其主体并不是国家,这些资金的获得方式并不是从国家层面,而是人民的层面上,也就是说利用了30户被拆迁居民的土地进行了掠夺,掠夺的主体是“人民”而不是“国家”,这些钱是“人民”的钱,而不是“国家”的钱,所以这些“掠夺”的资金最终返还方式,是以被强拆居民为返还主体,而不是国家,这些资金也是以“返还”的形式回到被赔偿的主体。
3,被赔偿主体的定义。
苍梧路加油站,涉及到强拆30户居民,其中29户居民目前并未主动进行申诉,剩余1户不仅主动进行申诉,还将所有的资料、过程、违法行为一一进行了梳理和整理,且在有效期内发起过诉讼,所以赔偿的主体,原来由30户居民,最终汇聚到唯一的1户身上,这1户,为被赔偿的主体。
4,赔偿资金种类的定义。
苍梧路加油站的赔偿种类分几种:1,加油站通过卖油获得的掠夺资金。2,强拆30户房屋的房屋价值资金。3,使用30户居民土地20年的租金。4,30户居民的安置资金。5,针对强拆30户居民的国家赔偿资金。6,王爱京诉讼过程中遭受不公待遇的赔偿资金。
5,加油站所有权的定义。
苍梧路加油站并不是正规加油站,中石化并没有加油站的建设资格,实际上中石化并没有苍梧路加油站的所有权,因为只有在苍梧路加油站是“合法”且“合规”的情况下新建,并且这片土地出让给中石化的情况下,中石化才能将所有权固定下来,更何况即没有建设加油站的资格,也没有使用土地的资格,所以苍梧路加油站的所有权人为当地30户居民最终汇聚到1户的人身上,只有汇聚的1户之人具有对加油站进行处置的权力,且这1户为加油站的所有权人。
6,拆迁协议的定义。
我父亲与中石化的拆迁协议,涉及到“伪造签名”,且真正签名的时间,不在拆迁的范围之内,所以这份我父亲与中石化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是“不存在”的。
综上列举的6条定义,针对苍梧路加油站的强拆行为、资金、赔偿主体、资金种类、加油站所有权以及拆迁协议的定义进行了列举,考虑到苍梧路加油站涉及到“《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31号”这份敏感性文件,涉及到一些敏感的人。所以我给出的建议是,只按照国家发改委与江苏省发改委的文件内容对苍梧路加油站进行处理,又因为中石化与我父亲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不存在的,所以所有的赔偿都应以我家为被赔偿人。而这份中央与国务院的文件,考虑到涉及到一些“敏感”人物,但这份文件应当在“法定公开”的范围之内,理应公开,可以考虑“延时”进行公开,例如设定5-10年的期限,这样子既可以在公众关注度比较低的情况下公开,又能避开一些敏感时间段人们对事件的过激反应而被一些不怀好意的国家利用。
亚欧桥与亚洲开发银行无关
为了避免我的伊斯兰兄弟姐妹们上当,我有必要对此进行“澄清”,亚欧桥集团与“亚洲开发银行”无关,我看到亚洲开发银行的副行长Yingmeng Yang访问了巴基斯坦,我可以负责任的讲,这里面有“美国资本”在中间做局,亚欧桥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无关。
类似一些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等这些全部都有美国资本在中间做局,我们希望做一个没有美国政府在中间做局吸血的银行,特别对此进行声明。
泥石流救援的建议
我并不是救援队的,也并不了解救援的状况,更不了解泥石流发生时候的具体情况,所以我不会随便发表救援的看法,但是我可以给一些参考性的建议,只是用来参考。我所了解到的,就是泥石流的淤泥深度平均4米左右,一些大型的救援设备需要运往救援的核心地带,需要清理道路中的淤泥才能投运过去,我个人认为这样深的淤泥,想要完全清理出来并且将救援设备运送过去,恐怕时间会很久,这里我给出2个比较合适的选择。
1,如果空中投送的运力足够的话,直接选择空投大型救援设备而不是陆路,这样效率更高,在救援中心地带能够快速的实施救援,只需要在救援中心地带紧急处理出来一个安全平台,可以将这些设备空投到这个安全平台上快速的开始通过大型救援设备实施救援。
2,如果空中投送很难的话,只能选择陆路的话,不要将时间用在清理道路上的淤泥,直接从“上游”的道路在淤泥上直接铺设路,我个人认为铺设一条紧急的道路远比清理淤泥所花的时间要短得多。选择“上游”,是因为发生泥石流的时候,下游造成的灾害比较严重,上游发生泥石流所经过的道路应该没有一些人员被埋在淤泥下面,从边境大楼的上游的带有淤泥的道路上直接铺设一条紧急的可以运输大型救援设备的道路,比清理淤泥的效率更高。
还有就是,既然是泥石流,恐怕边境大楼里面的人大概率会被冲到下游地带了,救援中心应该是在边境大楼的下游地带,而不是边境大楼的原址,所以可以参考尼泊尔警方的一些尸体认领图,如果发现有中国境内人员的尸体,那么很有可能边境大楼里的人已经被冲到下游地带,毕竟泥石流是流动的,人的身体又不会扎根,除非那些躲藏在汽车、大楼、或者地下室的人恐怕还能停留在原地,当然情况也很有可能会有变动,一切以实际状况为准。
以上仅仅是一些参考性的建议,只具备参考,不具备实际实施所使用,请根据实际情况后进行考虑。
仅仅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
有一个已故不久的物理学家,叫做杨振宁,在我看来,他比那个叫做施一公的要强了太多了,因为他已经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然而从意识到自己的局限、到了解自己的局限、到完全认识自己的局限、最后得出狗永远也没有办法学会编程的这个结论,还差得远。
但即便是这样,已经非常难得了,只是当他意识到自己局限的时候,已经90多岁了,然而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意识不到,依旧盲目自大的以自我为中心,一生都在执着于无意义的事情。
是不是当时想要杀死我
我在想之前习近平是不是又动了想要杀死我的念头,然后“神”直接将吉隆口岸的“国门”直接抹平了,而且迄今为止,一个活人都没有,一次全死了。这个蠢货想杀死我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就是打算杀死我然后解刨研究的,现在恐怕要遭报应了。
不过我建议大家离习近平的家族远一点,尤其是姓“习”的群体,很有可能整个家族要遭殃,因为这群人是迄今为止杀死中国人数量最多的群体了,我不清楚到底杀死了多少人,但我感觉恐怕比南京大屠杀死亡数量还要多。
尼泊尔警方尸体认领
尼泊尔警方已经开启了在线尸体认领,我简单做了一个截图,让人们了解一下。


保持敬畏之心
人类没有发现宇宙中的其他文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人类足够的“低级”,低级到宇宙中没有文明愿意接触,你会跑到很远的地方,只是为了找一只虫子进行沟通,或者试图让这只虫子理解你的存在吗?
所以,保持对自然、宇宙的敬畏之心,才是人类文明应该达成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