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理会11票与2票

我看到安理会做了一次投票,投票的结果对伊朗极其不利,这里面有一个“投票”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是世界性的问题,我在这里举一个例子。

曾经美国孟山都这家公司兜售转基因种子,造成了某个国家的农作物大量无法种植,这里面有一个“投票”的问题,有些人会利用这种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比如这里有10个农民,1个农民希望自己的农作物能够赚更多的钱,所以把一个转基因公司引入进来,要求种植转基因农作物,其中有1个农民坚决反对,因为这个农民知道美国的孟山都这家公司干的坏事,可是其余9个农民认为转基因农作物可以带来更多的钱,于是这10个农民开始投票表决,表决的结果是9:1,所以通过了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的方案。

过了几年,这些农民发现孟山都卖的种子越来越贵,并且吃转基因的农作物的人和动物都出现了问题,想要不再种植转基因农作物的时候,发现传统的种子早就被孟山都给收购并销毁了,这些农民只能被迫继续种植孟山都提供的种子,于是这些农民就被美国的孟山都公司通过“种子”给控制了。

以上的例子,就是说明,即便只有1个人知道这件事是不对的,但如果通过“投票”表决的时候,绝大多数的人如果都倾向于赚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这说明“投票”的机制存在严重的问题,因为在面对“利益”的时候,投票的结果并不是倾向于“正确”或“正义”,往往投票的结果更侧重于大多数人的“利益”。

安理会作出的投票结果也是一样的,虽然是大多数人通过了某个决议,但并不代表着这件事就是“正确”的,只能说这种投票结果符合了一些国家自己的“利益”,而把伊朗这个国家排除在外了,有很多的犹太资本非常善于利用这种手段来控制一个国家,希望能让人们警醒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