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国家的武装力量,都不应为一小波群体服务,国家的军队应该以维护“宪法”权威为首要责任,而不是用来完成某一小波群体的某种目的而存在,一旦国家的军队被一小波群体所用,那么国家的武装力量将变成了这一小波人或组织的私人武装力量,再也和国家和人民无关联。
维护“宪法”的前提,是这个“宪法”涉及到每一个自然人的切身利益,并且赋予每一个自然人应该具备的最基本作为人的权益,例如生命权、知情权、言论权等等。如果军队不是用来维护一个国家内所有人的人权,那么这种军队国家和人民不应该维护,更不应该“送钱”和“送人”,立即停止对这种“私人武装”的资金、人员的支持,才是正确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