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

今天特意给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吐一口痰,我呸。当时45-17案子,我递交起诉材料的时候,法院里的工作人员故意拖延时间,想要把我的案子拖延成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5年前的今天,就是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的这一天。

原本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连云港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给出加油站批复文件的时间,是在2001年4月30日,而我在20年的有效期内递交的材料,结果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意拖延时间,把时间拖在了超过20年零10天的时候,给我送来了一份“审查意见告知书”,并且告诉我超过了诉讼时效,结果这帮子蠢货怎么也想不到,我所有的一切都是被“神”安排的。

最初连云港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给出的批复加油站的文件涉嫌“伪造”政府批文,所以存在“两份”几乎一模一样的批复文件,另一份则是在2001年的11月30日,也就是说,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想要拖延时间,把“审查意见告知书”定格在2021年的5月11日,正好超过2001年4月30日的20年的时间,结果这群蠢货怎么也想不到实际上这份批文是在2001年11月30日也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这群蠢货想要拖延时间超过诉讼时效,结果有效期是在2001年11月30日,也就是2021年11月30日之前,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份想要拖延时间的“审查意见告知书”,恰恰把时间定格在了20年有效期以内。虽然这让我非常开心这群蠢货的拙劣行径,但是这里面“巨大”的问题也体现了出来,那就是“法院违法”这件事,而且后期我曾经打电话给连云港市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均“无人接听”。说的更直接一点,对于老百姓来说,法院违法,老百姓维权没有任何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