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被折磨的睡眠不足

《对等违法权》要是出台了以后,应该再加上一个《对等刑罚权》。什么意思呢,就是有些人折磨别人,然后折磨了很多年,最后抓到以后判刑坐牢,即没有收到处罚,也对这个人没有影响,这样子不仅不公平,而且太便宜这些人了,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对等刑法权》在里面,比如说他折磨了别人6年,以同等、同样的方式折磨6年以后,再进行判决是否坐牢,否则的话对被害人特别的不公平,如果对方没有受到同样的对待,那公平何在呢?